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汤东阳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兰州律师在线咨询 兰州黄河律师事务所 汤东阳律师:强奸罪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7-05 10:40)    点击:123

兰州律师在线咨询 兰州黄河律师事务所 汤东阳律师:强奸罪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?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:“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,在刑事诉讼过程中,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。”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(法释[2012]21号)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:“因受到犯罪侵犯,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。”第一百六十三条 规定:“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,除刑法、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,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。”

  由此可见,我国刑事法律中并不支持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汤东阳律师提供“工商查询  刑事辩护  婚姻家庭  人身损害  公司法务  房产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汤东阳律师,汤东阳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汤东阳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609311564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汤东阳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兰州律师 | 兰州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汤东阳律师主页,您是第26708位访客